貫徹新《安法》 保障安全發展
2014-11-17來源:中國安全生產2014年第九期 作者:黃盛初
8月31日,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了《關于修改〈安全生產法〉的決定》。新修訂的《安全生產法》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有關安全生產和“法治中國”的新指示、新要求,著力解決安全生產工作的突出矛盾,體現了與時俱進、科學立法的原則精神。貫徹實施新《安全生產法》,推進依法治安,為全面實施安全發展戰略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。
推進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安的基礎。法律只有成為全民的信仰,才能內化為人們的行為準則,才能保障法律的有效實施。要加大新《安全生產法》的宣傳力度,讓全社會、全體公民都熟知,乃至自覺地敬畏、遵守它。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是依法治安的重點。新《安全生產法》突出強調嚴格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從業人員權利義務,企業及其負責人、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應當以新《安全生產法》為指引,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,企業自覺做到保障安全作業條件,從業人員自覺形成安全作業行為習慣,從根本上保障實現安全生產。
嚴格規范執法是依法治安的關鍵。新《安全生產法》明確了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部門的執法地位。各級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部門及其執法人員,要深入學習并嚴格執行新《安全生產法》,忠于職守,履職盡責,遵照執法程序,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。要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,確保新《安全生產法》不折不扣地執行。
為全面解讀《安全生產法》修改內容,本期推出報道《新〈安全生產法〉的十大亮點》,進一步增強社會公眾的安全生產意識,在全社會營造起良好的安全生產法制氛圍。
我們堅信,隨著新《安全生產法》的貫徹實施,在全社會形成知法、遵法的良好氛圍,必將有力地推動實施安全發展戰略,從而實現安全生產根本好轉的奮斗目標。